請問下列何者屬於中央法規標準法所規定之適用原則的原則:
(A)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B)從新從重原則
(C)一事不再理原則
(D)以上皆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8), B(0), C(1), D(15), E(0) #1255431
統計: A(38), B(0), C(1), D(15), E(0) #1255431
詳解 (共 1 筆)
#1597457
中央法規標準法
修正日期:民國 93 年 05 月 19 日
第 16 條(特別法優普通法)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第 17 條(法規修正後之適用或準用)
法規對某一事項規定適用或準用其他法規之規定者,其他法規修正後,適用或準用修正後之法規。
第 18 條(從新從優原則)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