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智障者的就業以何種方式較佳? (A)支持性就業 (B)競爭性就業 (C..-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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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要加油,你也會考上! 高一下 (2015/06/02)
支持性就業服務: 對象為有就業意願並具有工作能力,但暫時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之身心障礙者,工作環境強調與一般非障礙者在【融合】的工作場合一起工作。 根據新修訂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4修規定,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由此可知,需要支持性就業服務的身心障礙者,雖具有工作能力,但仍不足以獨立在一般競爭性市場就業,需由政府提供輔導員在旁協助支持,藉由就業服務員專業的支持,如工作技巧訓練、環境適應、職務再設計、交通、社交、健康與財物等,使其能獨立工作,並獲得全職或每週至少平均20小時以上有薪給之工作,且薪資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使能獨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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