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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陳甲到僱用員工人數50人的乙公司應徵,民國(下同)99年6月25日收到錄取通知,於同年7月1日到職,乙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員遲至同年7月3日才列表通知勞工保險局陳甲已到職,請問陳甲的勞工保險效力自何日開始起算?
(A) 99年6月25日
(B) 99年7月1日
(C) 99年7月3日
(D) 99年7月4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邱清泉 高二上 (2016/12/17)
整理當日通知勞保局.....當日到職生效其.....看完整詳解
2F
吳育銓 小二上 (2014/12/28)

:該加油站員工有十人,小花葵因為沒加勞保而受的損失該怎麼辦呢?
A:雇主賠償!
員工在五人以上勞保屬強制投保單位,勞工如果因為單位遲延申報加保,以致領取給付的權益受損,雇主必須負責賠償。所以小花葵家屬本來可以領的勞保死亡給付,必須由陳老闆負責賠償。而且小花葵勞保年資合計已超過二年,可領三十個月遺屬津貼及五個月喪葬給付,必須以約定薪資22,000元計算,投保薪資級距是22,800元。

貼心小叮嚀:
勞保是強制加保的在職保險,不管是試用期員工、工讀生、兼職員工或參加農保農暇打工,只要有僱用關係,都應於到職當天加保。即使是員工寫同意書自願放棄加保也是不符勞保條例規定,如果經查未依規定加保,不僅會被處以罰鍰,還要負擔勞工因此所受損失。老闆們即使獨資經營所有業務一手包辦,千萬別因事忙而因小失大,到職日加保守法又安

4F
HST820188 小一上 (2019/07/31)

勞工保險條例

§11

符合第六條規定之勞工,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會、到訓、離職、退會、結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其保險效力之開始或停止,均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但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除依本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處罰外,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均自通知之翌日起算

陳甲到僱用員工人數50人的乙公司應徵,民國(下同)99年6月25日收到錄取通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