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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5 直轄市的區長如何產生?
(A)由區民選舉產生
(B)由市長提名經市議會同意後任命
(C)由市政府指派公務人員擔任
(D)由內政部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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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高三下 (2017/06/09)
地方制度法第 58條 直轄市、市之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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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alfat58 高三上 (2021/06/04)

地制法 第 58 條

直轄市、市之區公所,置區長一人,由市長依法任用,承市長之命綜理區

政,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直轄市之區由鄉(鎮、市)改制者,改制日前一日仍在職之鄉(鎮、市)

長,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區長;其任期自改制日起,為期四

年。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進用:

一、涉嫌犯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之罪,經起訴。

二、涉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農會法或漁會

    法之賄選罪,經起訴。

三、已連任二屆。

四、依法代理。

前項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

一、有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七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事。

二、依刑事訴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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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直轄市的區長如何產生? (A)由區民選舉產生(B)由市長提名經市議會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