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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甲向乙買機車一部,甲請求乙交付機車,乙則以甲未支付價金為由,而拒絕交付該車。乙係行使 下列何種權利?
(A)法定解除權
(B)先訴抗辯權
(C)代位權
(D)同時履行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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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菲菲 高三下 (2019/07/14)
第 264 條因契約互負債務者,於他方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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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睡的綿羊 國二下 (2019/07/15)

當你的債權人請求你給付時,而他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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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按讚 大四上 (2019/07/23)

8 甲向乙買機車一部,甲請求乙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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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02190614 高二下 (2023/09/23)
1.因契約互負債務者,於他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但自己有先為給付之義務者,不在此限。
2.他方當事人已為部分之給付時,依其情形,如拒絕自己之給付有違背誠實及信用方法者,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

同時履行抗辯權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要給就要兩個人同時一起交付東西給對方

8 甲向乙買機車一部,甲請求乙交付機車,乙則以甲未支付價金為由,而拒絕交付該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