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據 DSM-5,有關自殺企圖的評估,下列何者正確?
(A)心理師可以從當事人是否有尋死的意圖來判斷其行為是否為自殺企圖
(B)心理師可以從行為的結果是否造成傷害來判斷其行為是否為自殺企圖
(C)當病人已準備自高樓躍下自殺時,被大樓警衛發現並攔阻,這樣的行為並不被視為是自殺企圖
(D)病人計畫囤積安眠藥,預計一段時間後將一次吞下全部的藥,這樣的行為被視為自殺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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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6), B(57), C(10), D(165), E(0) #2045341
統計: A(286), B(57), C(10), D(165), E(0) #2045341
詳解 (共 3 筆)
#7414172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A) 心理師可以從當事人是否有尋死的意圖來判斷其行為是否為自殺企圖。
解析與學理說明:
根據 DSM-5 以及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等當代自殺防治標準,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屬於「自殺企圖(Suicide attempt)」,最核心且唯一的鑑別關鍵在於個案是否具有「尋死的意圖(Intent to die)」。
- (A) 正確: 在 DSM-5 的診斷框架中(特別是在區辨自殺行為與「非自殺性自傷 NSSI」時),意圖(Intent)決定了行為的性質。只要當事人在採取行動的當下,主觀上預期或企圖透過該行為來結束生命,心理師即可據此判斷其為自殺企圖。
- (B) 錯誤: 自殺企圖的判定不以「是否造成實際的生理傷害」為前提。定義上,自殺企圖可能並未產生實質的身體損傷(例如:吞下了自以為致命但其實劑量不足的藥物,或是扣下了一把其實沒有子彈的手槍板機)。只要個案具備死意並付諸行動,就算作自殺企圖。
- (C) 錯誤: 個案已經準備自高樓躍下,代表其已經啟動了會導致死亡的行為序列。這種因為外力介入(如被大樓警衛攔阻)而沒有完成的行為,在臨床上被稱為「被中斷的企圖(Interrupted attempt)」。由於其具備真實的致死意圖與實質的危險行動,在臨床評估上仍會被視為高度危險的自殺企圖。
- (D) 錯誤: 個案「計畫囤積安眠藥,預計一段時間後吞下」,這在臨床評估與 DSM-5 的定義中屬於「自殺預備行為(Suicide preparation)」或「自殺計畫」。因為個案尚未真正「啟動 / 執行」會導致死亡的傷害動作,因此還不能被歸類為「自殺企圖」。
[Wilcox&Wyman,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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