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 下列對於公司申請辦理公開發行及停止公開發行之程序,何者之敘述錯誤?
(A) 公司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公開發行程序,應事先經董事會以特別決議之方法通過
(B) 公司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者,應事先經股東會以特別決議之方法同意行之
(C)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已解散、他遷不明或因不可歸責於公司之事由,致無法履行證券交易法規定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義務時,證券主管機關得停止其公開發行
(D) 公營事業之申請辦理公開發行及停止公開發行,應先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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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4), C(4), D(6), E(0) #1101736

詳解 (共 1 筆)

#6284390
公開發行:董事會普通決議
停止公開發行:股東會特別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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