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有關警察法第九條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兼具組織法與行為法之性質
(B)欠缺作用法之功能
(C)僅係劃定職權與管轄事務之範圍
(D)不足以作為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之依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85), B(99), C(114), D(61), E(0) #314688
統計: A(1085), B(99), C(114), D(61), E(0) #314688
詳解 (共 2 筆)
#1088209
A為警察勤務條例
18
0
#5317949
釋字570號
理由書:
節錄
內政部為中央警察主管機關,依警察法第二條暨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固得依法行使職權發布警察命令。然警察命令內容涉及人民自由權利者,亦應受前開法律保留原則之拘束。警察法第二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同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警察有依法發布警察命令之職權,僅具組織法之劃定職權與管轄事務之性質,欠缺行為法之功能,不足以作為發布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之警察命令之授權依據。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