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種情形,係行使形成權之行為?
(A)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B)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
(C)受僱人依法提出辭呈
(D)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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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 B(52), C(376), D(186), E(0) #842800

詳解 (共 5 筆)

#1381192

請求權與形成權的差別

 

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稱為請求權,權利人不能直接支配義務人或支配管領標的物,必須有他人行為的協助,始能實現請求權的內容,債權為最主要的請求權。
EX:
甲借乙50萬,則甲對乙有50萬的債權請求權。

 

形成權:(形成新的法律關係〉因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稱為形成權。
EX:
甲乙為父子,甲死,乙有繼承權,此時乙拋棄繼承,則乙在法律上即無繼承之權利(此為法律關係之消滅)

   參考資料:知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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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452
形成權→權利人得依其意思而形成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行為
故答案是C
其他的答案皆是契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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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8748
(C)形成權:得依權利人一方之意思即使法...
(共 6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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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663
有法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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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2526
(C)形成權之終止權
遞辭呈為勞動契約之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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