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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台北市民甲在新年元旦假期以汽車載運台北縣民乙、新竹市民丙,行經新竹縣道時,因道路在夏天颱風時嚴重破損未修復,且未有警示標誌,導致車禍三人均受重傷,則本案之國家賠償義務機關為下列何者?
(A)台北市政府
(B)台北縣政府
(C)新竹市政府
(D)新竹縣政府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Zoey Hsu 國三下 (2013/01/10)
第 9 條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 義務機關。 前二項賠償義務機關經裁撤或改組者,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為賠償義務機 關。無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者,以其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不能依前三項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於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 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二十日不為確定者,得逕 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第 10 條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Ruby 高三下 (2015/07/17)
新竹縣道------->新竹縣政府(國家賠償義務機關)
3F
Wel Zhi Lai 研一上 (2018/12/01)

=   =題目看完   完全只看到開頭的台北市   其他的地名完全被自己蒙蔽了!!!(上戰場錯了   絕對冤死)

4F
tuohuan 高三上 (2024/03/14)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委託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前二項賠償義務機關經裁撤或改組者,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無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者,以其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不能依前三項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於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二十日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1 台北市民甲在新年元旦假期以汽車載運台北縣民乙、新竹市民丙,行經新竹縣道時,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