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將其所有機車一部,寄託於乙處,乙擅自將之以價金新台幣三萬元讓售給知情的丙,並將該車交付給丙。下列有關乙丙間法律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無效
(B) 債權行為無效,物權行為有效
(C) 債權行為效力未定,物權行為無效
(D) 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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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20), C(14), D(155), E(0) #396589

詳解 (共 1 筆)

#626675
§118 第一項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債權不因無權處分其物而無效
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話可以依
§801 動產之受讓人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規定之保護者,縱讓與人無移轉所
有權之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
結論
機車買賣契約不會因為乙是無權處分人而無效,故債權有效
但機車的所有權目前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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