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法上適用信賴保護原則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是: (A)維持信賴表現之一切既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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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161a2161 小四下 (2015/08/21)
這題在考信賴保護原則的要件:1.信賴基礎2.信賴表現3.信賴值得保護4.信賴利益大於所欲維護的公益(1)信賴利益>所欲維護之公益即採維持處分存續之方式(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但書第2.....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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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1/11/14)
(A)維持信賴表現之一切既有狀態(X;有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不得撤銷處分之法定事由,即不維持信賴表現之既有狀態) (B)給予人民合理賠償(X;合理「補償」) (C)給予行政機關視個案情況選擇維持信賴表現之一切既有狀態或給予人民合理賠償(X;合理「補償」) (D)客觀比較維持信賴表現既有狀態下人民所有之信賴利益與除去信賴基礎後所創造公益之大小,以為決定(O;參考選項 A ) 行政程序法 第 117 條 (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其限制)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 查看完整內容 (A) (B)給予人民合理 (C)給予行政機關視個案情況選擇維持信賴表現之一切既有狀態或給予人民合理 (D)客觀比較維持信賴表現既有狀態下人民所有之信賴利益與除去信賴基礎後所創造公益之大小,以為決定(O;參考選項 A ) 行政程序法 第 117 條 (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其限制)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行政程序法 第 120 條 (違法授益處分經撤銷後之信賴補償)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行政程序法 第 121 條 (撤銷權之除斥期間與受益人信賴補償請求權之時效) 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行政程序法 第 123 條 (授益處分之廢止)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行政程序法 第 126 條 (廢止授益處分之信賴補償) 原處分機關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補償準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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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保護兩階段:
1. 如何判斷人民是否有合理值得保護的信賴? (1) 信賴基礎 (2) 信賴事實 (3) 信賴值得保護 (行程法119) 第 119 條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不具備以上三款=信賴值得保護,此為"反面解釋"。) 2. 如何去保護人民的正當合理信賴(信賴利益)? (如人民的信賴不值得保護 則沒有第二步) 公私益衡量:相對人的私益與公共利益,孰輕孰重? EX:公益大於私益的情形下,該處分撤銷,但... 查看完整內容 信賴保護兩階段:
1. 如何判斷人民是否有合理值得保護的信賴? (1) 信賴基礎 (2) 信賴事實 (3) 信賴值得保護 (行程法119) 第 119 條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不具備以上三款=信賴值得保護,此為"反面解釋"。)
2. 如何去保護人民的正當合理信賴(信賴利益)?
(如人民的信賴不值得保護 則沒有第二步)
公私益衡量:相對人的私益與公共利益,孰輕孰重? EX:公益大於私益的情形下,該處分撤銷,但給相對人補償。 EX-2:私益(信賴利益)>公益:維持違法的行政處分。 (授課 By 呂懷德,圖解來自子雲、林葉、楊易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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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法上適用信賴保護原則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是: (A)維持信賴表現之一切既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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