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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住所在嘉義之甲,於雲林撞傷住所在彰化之乙,甲乙用書面約定:此車禍法律關係之訴訟,除原有管轄權之法院外,臺中地方法院亦有管轄權。若乙就此車禍欲向甲訴請損害賠償,下列何法院對此訴訟無管轄權?
(A)嘉義地方法院
(B)雲林地方法院
(C)彰化地方法院
(D)臺中地方法院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jackyang393 幼兒園下 (2014/04/25)
A-->以原就被原則B-->侵.....看完整詳解
2F
akumo2001 國二上 (2015/07/31)
題目真的要看到最後啊~~~@@
3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29)

CH2  總則 法院 
重點三: 合意管轄

1.住所在嘉義民生北路之甲,於雲林古坑撞傷住所在彰化八卦山之乙,

甲乙用書面約定:此車禍法律關係之訴訟,除原有管轄權之法院外,臺中地方法院亦有管轄權。若乙就此車禍欲向甲訴請損害賠償,法院對此訴訟無管轄權? 

(A)嘉義地方法院ーー>被告甲
(B)雲林地方法院ーー> 侵權地 甲撞乙

(D)臺中地方法院ーー>合意管轄
(C)彰化地方法院  

4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7/03)
 
第 1 條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訴之原因事實發生於被告居所地者,亦得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
被告在中華民國現無住所或住所不明者,以其在中華民國之居所,視為其住所;無居所或居所不明者,以其在中華民國最後之住所,視為其住所。
在外國享有治外法權之中華民國人,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定管轄法院者,以中央政府所在地視為其住所地。

第 15 條
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上事故請求損害賠償而涉訟者,得由受損害之船舶最初到達地,或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其船籍港之法院管轄。
因航空器飛航失事或其他空中事故,請求損害賠償而涉訟者,得由受損害航空器最初降落地,或加害航空器被扣留地之法院管轄。

第 24 條
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
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

1.住所在嘉義之甲,於雲林撞傷住所在彰化之乙,甲乙用書面約定:此車禍法律關係之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