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憲政慣例」指憲法條文並未明文規範某項措施,但在長期之憲政運作之下反覆施行此一措施,使該措施漸漸形成慣例,並受到大多數民眾接受、認同,形成非成文的習慣規則。請問:下列哪些屬於我國的憲政慣例?
(甲)總統為爭取跨黨派支持逕行任命無黨籍人士擔任行政院長,無需取得立法院同意;
(乙)總統於立法院院會任期內,得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咨文報告,並接受院會即席質詢;
(丙)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改選後,於第一次集會前,行政院長率領內閣向總統提出辭職;
(丁)行政院若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預算案窒礙難行,經總統核可後得提出覆議
(A)甲乙
(B)丙丁
(C)甲丙
(D)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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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14), C(77), D(9), E(0) #3434524

詳解 (共 2 筆)

#6408595
正確答案是 (C) 甲丙 (甲)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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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2821

(1)我國《憲法》未明文規定內閣總辭,但從2000年政黨輪替以來,歷任行政院長在立院改選後皆有此舉,是政權責任政治的體現,已逐漸形成穩定慣例。

(2)任命行政院長不需立院同意是憲法明文,「任命無黨籍人士」是否成為慣例可有討論空間,但目前仍屬政治策略,尚未穩定為慣例,通常不納入憲政慣例的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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