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亨利(N. Henry)提出5個公共行政典範(paradigm),下列何者有誤?
(A)典範一:政治與行政分立時期
(B)典範二:行政原理時期
(C)典範三:公共行政即行政科學時期
(D)典範四:公共行政即管理學時期
統計: A(313), B(1000), C(6099), D(914), E(0) #2332033
詳解 (共 10 筆)
亨利(N. Henry)提出5個公共行政典範(paradign)
典範一:政治與行政分立時期
典範二:行政原理時期
典範三:公共行政即政治學時期
典範四:公共行政即管理學時期 典範五:公共行政即公共行政時期
懶人記法:
典範1→行政、政治分立
典範2→建立行政原則
典範3→行政學=政治學 (添加政治學口味)
典範4→行政學=管理學 (添加管理學口味)
典範5→行政學=行政學 (現代人重養生,不添加,行政學就是行政學)
記憶有限,創意無窮
! 典範I:政治與行政分立時期
1. 政治是國家意志的表現或政策問題,行政室政策的執行
2. 強調行政研究可以價值中立
3. 研究目標在於經濟與效率
! 典範II:行政原則追求
1. 追求放諸四海皆準的行政原理,使行政學強調類似性通則。
2. 不重視差異性比較研究,採機械式的效率觀,是一種規範性研究,而非實證性研究
3. 缺乏對公共性的探討
4. 公共組織與企業組織的研究無差別
! 典範III:公共行政及政治學
1. 著重個案研究與比較行政研究
2. 行政處於二等公民的地位
! 典範IV:公共行政及管理學時期
1. 強調行政即是管理,不須區別公共行政和企業行政
2. 提倡公私不分,而能一體適用管理學,被稱為類同管理,又稱一般管理
3. 缺乏對公共性的探討
! 典範V:公共行政及公共行政時期
1. 行政學已逐漸走向行政科學的定向
2. 公共行政朝向多元典範的途徑
3. 行政學研究的定位也有較明確的區分,包括公共利益、行政倫理、地方政府等…
亨利(N. Henry)將行政學的發展區分為五個時期,稱之為五大典範,分述如下:
(一)典範一時期:政治與行政分立時期
1.時間:1900年~1926年。
2.典例範本:
(1)古德諾(F.J. Goodnow)之「政治與行政」(1900)。
(2)懷特(L.D. White)之「公共行政研究導論」(1926)。
3.主題:
強調政治與行政分開,前者是政策制定,後者乃政策執行,兩者應嚴格區分。
(二)典範二時期:建立行政原則時期
1.時間:1927年~1937年。
2.典例範本:
古立克(Gulick)、尤偉克(Urwick)之「行政科學論文集」(1937)
3.主題:
建立放諸四海皆準之行政原則,以達成組織的目標。
(三)典範三時期:行政學即「政治科學」時期
1.時間:1950年~1970年。
2.典例範本:
高斯(J.M. Gaus)的「公共行政理論趨勢」為代表。
3.主題:
(1)行政學已非一門獨立學科,而是政治學的同義語,是政治學的重點興趣範圍。結果造成行政學成為政治研究中之「次等公民」。
(2)將研究主題聚焦在「個案研究」與「比較行政」。
(四)典範四時期:行政學即「管理學」時期
1.時間:1956年~1970年。
2.典例範本:
(1)韓德森(Handerson)之「當代美國公共行政綜論」。
(2)馬奇(J.G. March)之「組織手冊」。
(3)湯普遜(J.D. Thompson)之「行動中的組織」。
3.主題:
強調以管理科學及量化的方法從事公共事務的研究。
(五)典範五時期:行政學即「公共行政學」時期
1.時間:1970年以後迄今。
2.典例範本:
1970年「全國公共事務與行政學聯盟」(NASPAA)成立,代表公共行政學獨立自主的發展階段。
3.主題:
強調行政學應尋求獨立自主,並發展本身的專業特色。
【三民輔考-行政學完全攻略】
應該是因為這時期的行政學想用個案研究法與比較研究法
來劃清跟政治學的界線
結果兩者非但沒有成功
反而還使行政學被認為是政治學研究中的附庸(政治研究裡的次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