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土地法規定,私有土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時,其所有權消滅;前項土地回復原狀時,原所有權人證明為其原有者,可回復其所有權,此種地權取得之性質為何?
(A)時效取得
(B)繼受取得
(C)原始取得
(D)附合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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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7361696
土地法   第 12 條 私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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