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縣市負責教育人員介聘與獎懲的單位為
(A)學務管理課
(B)國民教育課
(C)社會教育課
(D)體育保健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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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2), B(24), C(6), D(0), E(0) #103549
統計: A(82), B(24), C(6), D(0), E(0) #103549
詳解 (共 2 筆)
#63856
縣市政府教育局組織
- 設局長及副局長,下設六科(各縣市稍許不同,惟大體類似),並設有國民教育輔導團、督學若干名。
- 各課名稱如下
1.學務管理課:管理學校校務、訓導及人事等相關行政事宜
2.國民教育課:掌理增班設校、修建設備、學校總務、學區劃分、教育經費等事宜
3.社會教育課:掌理社會教育、補習教育、藝術教育等。
4.體育保健課:掌理體育、衛生、保健、福利等。
5.特殊教育課:掌理特殊教育班級、設備、師資及進修等有關事宜。
6.幼稚教育課:掌理幼稚園之增班設園、師資、經費、進修等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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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57
(一) 學務管理課:掌理學校教務、訓導及人事等有關行政事宜,在人事方面,包括教育人員遴選、任免、遷調、介聘及獎懲之初審擬辦。
(二) 國民教育課:掌理增班設校、修建設備、學校總務、學區劃分、教育經費事宜等。
(二) 國民教育課:掌理增班設校、修建設備、學校總務、學區劃分、教育經費事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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