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具有下列何種資格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
(A)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
(B)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C)繼續二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
(D)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即可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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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3 條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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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43條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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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是正確選項。 B 的錯誤在於持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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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A)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