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然法之思想,源遠流長,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主張,下列敘述何者不屬於自然法的思想?
(A)神、自然、理性都是自然法的法源
(B)法是本於人類理性而產生,無待於國家之制定
(C)法有其個別性,隨各民族之文化而生變異,並非一成不變的規範
(D)法具有不因時地而變異的普遍妥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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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 B(254), C(1254), D(972), E(0) #452953
統計: A(81), B(254), C(1254), D(972), E(0) #452953
詳解 (共 6 筆)
#778432
這題跟100司法三等的題目一模一樣。歷史法學派的關鍵字是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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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914
(D)自然法學派主張「法具有不因時地而變異的普遍妥當性」…也就是自然存在而不變的理想法(超實證法)
而純粹法學派又稱「實證法學派」,以經驗法學為基礎,認為法律不是自然存在的,是人為的,是主權者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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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723
(A)神、自然、理性都是自然法的法源(O)
(B)法是本於人類理性而產生,無待於國家之制定(O)
(C)法有其個別性,隨各民族之文化而生變異,並非一成不變的規範(X;歷史法學派)
(D)法具有不因時地而變異的普遍妥當性(O)
維基百科
歷史法學派(Die historische Rechtsschule,或die geschichtliche Schule der Rechtswissenschaft)是十九世紀初興起於德意志地區的一個法學流派。其產生背景是古典主義思潮對近代自然法和理性法思潮的反動,強調法本身所具有的歷史規定性。
這一學派由薩維尼創立。薩維尼主張,法的發展只能追溯到民族精神(Volksgeist)那裡。民族精神概念來自於黑格爾對其世界歷史的觀點的闡述。歷史法學派的基本主張是:法(Recht)並非由立法者隨意創製,而是作為民族意識中鮮活的信念-如同民族的語言、道德、風俗-被把握的。誠然,這種法信念也為立法者所頒布出來,但其發展和變化卻深深植根於歷史,是隨著時代的變幻而有機發展的。因此,民族在實踐中對法的不斷變化的需求就成為了這種法信念的承擔者。在這種發展不息的法體系中,法學家階層被賦予了出任民族法意識之代表的任務,他們負責對現行法進行學術加工,將之呈現出來,並對之加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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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060
一直錯這題
我看不懂D選項
老是覺得它很像是純粹法學派的主張
我看不懂D選項
老是覺得它很像是純粹法學派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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