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下列有關行政訴訟法第4 條撤銷訴訟受理條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A)撤銷之標的為行政處分
(B)原告須對撤銷該行政處分有訴訟利益
(C)原告須主張欲撤銷之行政處分為違法或不當,且導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有損害
(D)須經提起訴願,但未獲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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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3), B(930), C(2564), D(622), E(0) #184547
統計: A(133), B(930), C(2564), D(622), E(0) #184547
詳解 (共 9 筆)
#147575
只有「違法」才可提起,「不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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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2639
破題--簡答
訴願--行政機關管轄,屬於違法性與內容當否之審查
行政訴訟--司法機關管轄,僅做違法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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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544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認為第一項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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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615
跟樓上一起踩到陷阱哈哈哈
訴願:違法或不當
訴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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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0082
D選項陷阱啦 考你是對觀念熟還是法條熟,題目是「行政訴訟法第4 條撤銷訴訟受理條件之敘述」而不是「撤銷訴訟受理條件」
我也想說免除訴願或是等同訴願的程序那麼多種就中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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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5374
D選項如果是經過聽證程序呢??不是就免除訴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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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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