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有關納稅義務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薪資所得」時,
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計算薪資所得,可減除自行負擔之上下班交通費,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3%為限
(B)計算薪資所得,可減除雇主負擔之職業專用服裝費,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3%為限
(C)計算薪資所得,可減除供職務與家庭使用之工具支出,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3%為限
(D)計算薪資所得,可減除法令要求所需專業知識之課程訓練費用,以其薪資收入總額之3%為限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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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14條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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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專用服裝費(該職業)2.進修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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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除1訓練費用2職職業上之工具3職業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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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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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計算薪資所得,可減除自行負擔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