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有關消防栓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增設消防據點
(B)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負責保養、維護消防栓
(C)消防栓之設置,以採用地下雙口式為原則
(D)當地自來水事業應配合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實施消防栓之測試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36), B(161), C(500), D(5532), E(0) #2781801
統計: A(1136), B(161), C(500), D(5532), E(0) #2781801
詳解 (共 7 筆)
#5290519
消防法 第 17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所需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
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
依本法第十七條設置之消防栓,以採用地上雙口式為原則,消防栓規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當地自來水事業應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負責保養、維護消防栓,並應配合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實施測試,以保持堪用狀態。
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21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籌建或整修蓄水池及其他消防水源,並由當地消防機關列管檢查。
48
0
#6040633
113/1/22修法後之條文
ㅤㅤ
(A)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增設消防據點X
ㅤㅤ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籌建或整修蓄水池及其他消防水源,並由當地消防機關列管檢查。
ㅤㅤ
ㅤㅤ
(B) 直轄市、縣(市)政府X應負責保養、維護消防栓
(C) 消防栓之設置,以採用地下雙口式X為原則
(D) 當地自來水事業應配合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實施消防栓之測試
ㅤㅤ
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設置之消防栓,以採用地上雙口式為原則,消防栓規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當地自來水事業應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負責保養及維護消防栓,並應配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實施測試,以保持堪用狀態。
ㅤㅤ
ㅤㅤ
22
0
#5492958
(c)為地上雙口式為原則
6
0
#6353365
(A)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增設消防據點
- 第十七條第一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設置消防栓
(B)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負責保養、維護消防栓
- 第十七條第一項: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
(C) 消防栓之設置,以採用地下雙口式為原則
(D) 當地自來水事業應配合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實施消防栓之測試
4
0
#6347713
消防法規 第13版 p.137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