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我國領域內有住所,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之要件,下列何者錯誤?
(A)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 183 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 5 年以上
(B)年滿 18 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C)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
(D)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3), B(1036), C(27), D(41), E(0) #1402428
統計: A(43), B(1036), C(27), D(41), E(0) #1402428
詳解 (共 3 筆)
#1579151
國籍法第三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 在台有住所 申請歸化
5年183 20有行為 無紀錄 有錢 有能 有語言
42
0
#4755140
110.01.13 民法修正 18歲成年
國籍法第三條也在 110.01.27修正為以下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粉色刪除)
但是112.01.01才施行
所以到那年開始這題答案B應該算對吧?
小的見解有錯麻煩告知~~
15
0
#1489687
依國籍法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須具備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即取得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一定期間以上;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喪失其原有國籍等要件,得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上開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一定期間以上,如為我國人配偶身分須合法繼續居留3年以上,一般外籍人士身分須合法繼續居留5年以上或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繼續居留10年以上。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