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有關行政院會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由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
(B)以合議方式作成決議,非首長制
(C)得議決依法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事項,與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
(D)行政院院長得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列席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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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6), B(2377), C(318), D(223), E(0) #2064629
統計: A(106), B(2377), C(318), D(223), E(0) #2064629
詳解 (共 2 筆)
#3575537
憲法
第 58 條
(A)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
政務委員組織之,(B)以院長為主席。
(C)(D)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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