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學生輔導法第9條第2項所定學生輔導資料,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保存之,並應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至少保存多久?
(A)1年
(B)3年
(C)5年
(D)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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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111), C(248), D(1874), E(0) #1089666

詳解 (共 3 筆)

#1661631
第 10 條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學生輔導資料,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 保存之,並應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保存十年。 已逾保存年限之學生輔導資料,學校應定期銷毀,並以每年一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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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415
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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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學生輔導資料,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保存之,並應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保存十年
已逾保存年限之學生輔導資料,學校應定期銷毀,並以每年一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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