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有關桌球比賽,下列何者正確?
(A)實施促進制度時,每位球員依序輪發1 分球,若接發球方完成13 次有效的回擊,判接發
球方得一分
(B)發球觸網進,比賽繼續
(C)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5 分時,雙方應互換方位
(D)實施促進制度時,只要向裁判提出停止即可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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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4), B(29), C(275), D(12), E(0) #431899
統計: A(804), B(29), C(275), D(12), E(0) #431899
詳解 (共 2 筆)
#683850
促進制度
1.促進制度在一局比賽進行10分鐘而雙方比數未達9平以上,或一局比賽結束前任何時間應雙方之請求而實施。
(1)當時限屆達仍在比賽中時,裁判員應即中斷比賽,仍由該中斷回合之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2)當時限屆達不在比賽中時,應由前一回合的接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2.此後每個球員依序輪發一分球,倘接發球方完成13次有效的回擊,判接發球方得一分。
3.促進制度一旦實施,應繼續實施直至該場(或團體賽該點)比賽結束。
合法發球:
當球從拋軌之最高點下降,該發球員應予擊球,使球先觸及己方的檯區,然後越網或繞網觸及對方的檯區;雙打時球應先觸及
發球方的右半區,繼之觸及接發球方的右半區。
發球、接發球及方位的順序:
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應於該場次局首先接發球,而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5分時,輪到接發球的一方應互換接發球順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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