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
(A)主張國際優先權,非因故意,未於申請同時聲明第一次申請之申請日
(B)主張國際優先權,非因故意,未於申請同時聲明受理第一次申請之國家
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
(C)主張國際優先權,非因故意,未於最早優先權日後 16 個月內,檢送優
先權證明文件
(D)非因故意,未於申請同時主張國際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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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6848250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察申請回復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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