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4年 - 104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123622
年份:104年
科目:TIPA專利認證◆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
10. 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A)主張國際優先權,非因故意,未於申請同時聲明第一次申請之申請日(B)主張國際優先權,非因故意,未於申請同時聲明受理第一次申請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C)主張國際優先權,非因故意,未於最早優先權日後 16 個月內,檢送優先權證明文件(D)非因故意,未於申請同時主張國際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