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5年 - 115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開發處、附業營運處、北區營運處)_從業人員聯合甄試試題_第 10 階-助理站務員-運務:鐵路法畫等)#137363
年份:115年
科目:鐵路◆鐵路法(概要)
10. 運送物逾交付期間多久後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求賠償?(A)一個月 (B)二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