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工作規則應訂定事項;BCD是勞動契約應約定事項。
30 依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 30 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訂立工作規則,報請 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下列何者為其明文列舉事項?
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一、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 方法。二、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三、延長工作時間。四、津貼及獎金。五、應遵守之紀律。六、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七、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八、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九、福利措施。十、勞雇雙方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十一、勞雇雙方溝通意見加強...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一、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 方法。二、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三、延長工作時間。四、津貼及獎金。五、應遵守之紀律。六、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七、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八、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九、福利措施。十、勞雇雙方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十一、勞雇雙方溝通意見加強合作之方法。十二、其他。
(A)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第70條(B)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勞動基準施行細則第7條(C)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勞動基準施行細則第7條(D)勞工教育、訓練有關事項~勞動基準施行細則第7條
30 依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 30 人以上者,應依其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