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按照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中小學校的規模最大以幾班為原則?
(A)24班;
(B)36班;
(C)48班;
(D)60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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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17), C(277), D(13), E(0) #610196

詳解 (共 1 筆)

#1324971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外,應依下列
各款辦理:
一、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
二、以分別設置為原則。
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

四、交通不便、偏遠地區或情況特殊之地區,直轄市、縣 (市) 政府視實際需要與學習成效,選擇採取下列措施:
 (一) 設置分校或分班。
 (二) 依強迫入學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提供膳宿設備。
 (三) 提供上下學所需之交通工具或補助其交通費。
 (四) 其他有利學生就讀及學習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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