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發現有殯葬設施經營業違反第 6 條第 1 項或第 3 項規定,未經核准或未依核准之內容設置、擴充、增建、改建殯葬設施,依殯葬管理條例第 73 條第 1 項應如何處罰?
(A)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B)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情節重大或拒不遵從者,得令其停止開發、興建、營運或販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強制拆除或回復原狀
(C)除處以罰緩外,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
(D)最高處新臺幣 100 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