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有關勞資爭議仲裁的規定,下列何者為正確?
(A)仲裁委員會由三人組成者,應有全體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作成仲裁判斷
(B)勞資爭議經調解不成立者,主管機關認有影響社會秩序及和諧情節重大者,得依職權交付仲裁
(C)勞資爭議當事人於仲裁程序進行中和解者,其和解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成立之仲裁有同一效力
(D)仲裁委員會由五人或七人組成者,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 得作成仲裁判斷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委員會決議:調解:1/2出席、1/2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