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立法院有審議國家預算的權限,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立法院的預算權是以行政院所提出的預算案為審查對象
(B)只要不增加支出總額,立法院可以移動增減預算案的項目金額
(C)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出的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的提議
(D)由審議國家預算的權限可知,立法院對於國家財政事務有參與決定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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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 B(1605), C(148), D(69), E(1) #186251

詳解 (共 3 筆)

#228606

(A)析言之,行政院所提之預算案,不僅限於行政機關之經費,且包括立法、司法、考試、監察機關之經費。其所表現者不僅為行政機關之施政方針,亦含有司法與考試機關之施政方針,故立法院所審查議決者,除行政院之施政方針外,尚議決司法院與考試院之施政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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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144
釋字第391號 解釋爭點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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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9284
請問A。其他院的預算不也能干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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