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民主國家重視政府資訊公開,依據這項法制的精神和運作,下列何者錯誤?
(A)公立大學經學生申請後公開年度經費決算資料
(B)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拒絕 A 申請查閱父母去年度個人所得報稅資料
(C)民眾向區公所申請查閱里民活動經費使用資料,被拒絕後不得有異議
(D)國防部拒絕提供研發中新型飛彈射程資料給某報社記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9), B(137), C(1154), D(46), E(0) #3460425

詳解 (共 2 筆)

#6486868
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
(共 1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7353643
A) 公立大學經學生申請後公開年度經費決算資料——正確。
公立大學之預算及決算書,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相關校務資訊公開要點,屬於應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資訊(參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務資訊公開要點第5條第1項第5款)。學生申請後,大學依法應予公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B)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拒絕A申請查閱父母去年度個人所得報稅資料——正確。
父母的個人所得報稅資料,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6款所定「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之資訊,且A並非該資料之當事人,亦無公益或保護生命身體健康之必要,稅捐機關得依法拒絕提供。此外,個人資料之利用如無法律明定應提供者,依政資法第18條第1項第6款規定,政府機關得拒絕公開。
(C) 民眾向區公所申請查閱里民活動經費使用資料,被拒絕後不得有異議——錯誤。
此為本題正確答案。民眾申請經拒絕後,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0條規定,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並非不得有異議。拒絕申請之回函性質上為行政處分,政府資訊公開法賦予申請人對於拒絕決定不服者,得提請訴願及行政訴訟之權利。
(D) 國防部拒絕提供研發中新型飛彈射程資料給某報社記者——正確。
研發中新型飛彈射程資料,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所定「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者」。國防部為維護國家安全及國防機密,依法得拒絕提供,此屬法定限制公開事由,並無違法。
結論
選項    內容    正確與否    理由
(A)    公立大學公開經費決算資料    ✅ 正確    屬依法應公開之資訊
(B)    國稅局拒絕提供父母報稅資料    ✅ 正確    涉及個人隱私,依法得拒絕
(C)    民眾申請查閱里民活動經費遭拒絕不得異議    ❌ 錯誤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0條,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D)    國防部拒絕提供飛彈射程資料    ✅ 正確    涉及國家機密,依法得拒絕
請問您是否希望進一步了解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0條所定行政救濟之具體程序,或第18條各款豁免事由之實務認定標準?
ㅤㅤ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7647864
未解鎖
答案選 (C) 民眾向區公所申請查閱里...
(共 27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私人筆記#7897235
未解鎖
答案:(C)解析:政府資訊公開法採主動...
(共 21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