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據「槍械彈藥查核清點作業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領槍應放置領槍證,還槍時取回,不得槍與證同時存放或無槍無證
(B)值班人員應清點核對「員警出入及領用槍彈無線電手提電腦登記簿」內,登記領用及歸還之槍號、彈藥數量(印記)是否相符及是否符合勤務派遣
(C)所長或其職務代理人每日服勤時段應親自清點查核一次以上,並應檢視庫存彈藥封存情形
(D)領用及歸還人員,應於值勤臺應勤簿冊電子化系統內登記槍號、彈藥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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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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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械彈藥查核清點作業程序 壹、出勤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