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有關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歷史建築價值之建造物,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 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理
(B)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完整,亦不得遮蓋 其外貌或阻塞其觀覽之通道
(C)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歷史建築價值之建造物,應經建築主管機關審議通 過後,始得繼續為之
(D)古蹟周邊申請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時,應會同主管機關就影響古蹟風貌保 存之事項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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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文化資產保存法#33營建工程或其他...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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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33 條 1 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