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警察在有女陪侍小吃店臨檢中,在其後方套房內,查獲甲男(30 歲)與乙女(14 歲)衣冠不整,經
詢問二人皆坦承甲男以 5 千元對乙女買春,有性交易事實,則本案之處理,下列何者正確?
(A)應將乙女移送少年法庭
(B)甲男應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定,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
(C)對乙女之筆錄中,其真實姓名一律以代號稱之,並應通知社工陪同指認及訊問
(D)使兒童或少年進入涉及色情之場所,即屬所稱之兒童或少年性剝削定義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A)應將乙女移送少年法庭→兒童及少年性...
未解鎖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A)第 26 ...
未解鎖
《查處兒童及少年遭受性剝削案件作業程序修...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A)參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