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甲心疑其妻 A 女外遇,為能掌握 A 女行蹤,於其使用車輛上安裝 GPS。..-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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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2/27)
11.甲心疑其妻 A 女外遇,為能掌握 A 女行蹤,於其使用車輛上安裝 GPS。依實務見解,甲之行 為應如何論罪? 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告訴乃論】§319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第315條之3(持有妨害秘密之物品) ﹝1﹞前二條竊錄內容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25. 刑法第316條為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本罪之行為主體? (A)藥商 護士 e.g.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護理人員或護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 查看完整內容 |
3F Hao 高一上 (2022/02/20)
刑法第315 條之1 所謂的「電磁紀錄」,是指以電子、磁性、光學或其他相類似的方式所製成,而供電腦處理的紀錄;而所謂「竊錄」,則指暗中錄取的意思,亦即行為人以某種設備置於被錄者難以查覺的暗處,暗中錄取被錄者的聲音、影像或其他不欲人知的資訊而言,不以錄取者須為聲音或影像為限。查GPS 追蹤器的追蹤方法,是將自人造衛星所接收的資料,透過通訊系統傳至接受端電腦,顯示被追蹤對象的定位資訊,透過通訊網路傳輸,結合地理資訊系統對於個人所在位置進行比對分析,而獲取被追蹤對象的所在位置、移動方向、移動速度以及停留時間的電磁紀錄,固然未捕捉個人的聲音、影像,但仍屬本條所規範的「竊錄」行為無疑。 BY 最高法院審理106台上字第3788號王育洋妨害秘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