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甲見乙所有之鸚鵡十分可愛,乃趁乙不在場時,擬將該鸚鵡帶回家給其兒子丙賞玩,當其打開鳥籠正在抓該鸚鵡時,不慎讓該鸚鵡飛走不再返回,甲的行為應如何評價?
(A)成立普通竊盜未遂罪
(B)因尚未建立自己對鸚鵡之持有支配關係,而鸚鵡已飛走不再返回,故為毀棄一般物品罪
(C)過失毀損,為刑法所不罰
(D)成立破壞安全設備之加重竊盜未遂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Rock 小四上 (2018/05/14)
擬將該鸚鵡帶回家給其兒子丙賞玩,.....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20/04/19)
其實樓上講的應該是對的,只是倒讚有點多,我覺得C應該也對,但是正解只有A一個。

小明放走他人所飼養的狗,則會構成毀損罪。因為動物經人飼養就屬於「他人之物」。私自放走他人的寵物,會使飼主失去寵物的陪伴,對飼主來說,養寵物的目的就消失了,算是使功能全面性喪失的「致令不堪用行為」,必須背負刑責。
小明如果認為狗在飼主家中並未受到良好照顧,飼主有虐待動物的嫌疑,也不能任意放走,應該要蒐集證據後向政府動保單位檢舉,由公權力介入,或向相關的民間單位請求協助。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少年法律專刊

4F
4612 小一下 (2020/05/24)

不慎當然沒有毀損故意

理論上C也是對的

只是考選部給的答案只有A

老師說只能選最對的或最接近行為人之行為犯行

5F
譚盛宇 小一上 (2021/02/09)

不是竊盜既遂了嗎?

11.甲見乙所有之鸚鵡十分可愛,乃趁乙不在場時,擬將該鸚鵡帶回家給其兒子丙賞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