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下列何者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禁止之行為?(A)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關係人之利益(B)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為買賣行為(C)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向公職人員服務機關之有關人員關說(D)公職人員利用上班時間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