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面對學生的個別差異,可用下列何種教學法,達成讓每個學生都能參與運動的理想?
(A)命令式教學法
(B)場地教學法
(C)同質分組教學法
(D)融合式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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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11), C(71), D(1206), E(0) #3115973
統計: A(10), B(11), C(71), D(1206), E(0) #3115973
詳解 (共 2 筆)
#6303568
融合教育」融合教育(英文:Inclusive education)又稱融合式教育、統合教育,
意指特殊生和一般生在同一班級中一起學習的教育方式,強調提供給每個孩子正常、非隔離式的學習環境。
根據《特殊教育統計年報》,全台超過 12 萬位身心障礙生,有近九成在普通班就讀,幾乎「班班有特殊生」。
教育部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指出,「融合教育」成為台灣特殊教育的主流,受到美國特教思潮影響,台灣因此在 1997 年修訂《特殊教育法》,在《特教法》第一條中就說明立法緣由正是為使身心障礙或是資賦優異者,能有接受適性及「融合教育」的權利;此外,台灣加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 CRPD),也讓零拒絕、無障礙環境等融合教育的精神,成為特教主流。
根據「美國國家教育改革及融合教育中心」,「融合教育」定義為「對所有學生,包括障礙程度嚴重者,提供公平接受有效教育的機會,在住家附近學校、合乎其生理年齡的班級,使用所需的協助與相關服務,為讓學生日後成為社會有用且充份參與的一份子做準備。」簡言之,是為讓特殊生與其他學生一起學習及成長,融入學校與社會。
取自: https://flipedu.parenting.com.tw/article/00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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