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下列敘述錯誤的是
(A)合夥企業無法人資格
(B)獨資企業對債務負無限責任,企業生命有限
(C)公司企業的債務由股東負責,責任有限
(D)股權可自由轉讓,不影響業務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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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0), B(135), C(397), D(121), E(0) #181189
統計: A(200), B(135), C(397), D(121), E(0) #181189
詳解 (共 3 筆)
#1470764
股份有限公司,債務才是有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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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305
因為合夥企業、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其中的無限責任股東)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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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056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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