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會計師◆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甲、乙、丙、丁及戊分別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己則為甲之長子,居住於國內,亦為該公司之股東。 如該公司章程訂定董事會開會時,董事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如無法出席董事會時,可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經常委託其長子己代理出席
(B)丙可同時受甲及乙之委託,而代理出席董事會
(C)如甲居住國外,得以書面委託其長子己,經常代理出席董事會
(D)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得以視訊參與會議,但不得視為親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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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2F
高二下 (2019/05/31)

公司法 第205條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但公司章程訂定得由其他董事代理者,不在此限。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D)
董事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
前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B)
公司章程得訂明經全體董事同意,董事就當次董事會議案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而不實際集會。
前項情形,視為已召開董事會;以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董事,視為親自出席董事會。
前二項規定,於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不適用之。

3F
鍾德芬 小四下 (2022/07/19)

舊題新解:
修法後,本題無答案!因若(A)不行,(C)也不行:己為股東,非董事,不符法定資格!

4F
cclemon (2023/07/06)
A C不可,受委託之人也須為董事,己非董事

7 甲、乙、丙、丁及戊分別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己則為甲之長子,居住於國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