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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人民對於行政契約締結後發生情事變更,不服行政機關之補償金額時,得提起何種訴訟?
(A)確認行政契約無效之訴
(B)請求解除行政契約之訴
(C)請求終止行政契約之訴
(D)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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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虱目魚 高三下 (2014/11/13)
行政程序法 第147條第四項:相對人對第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大胖胖考上了 國三下 (2015/06/05)
給付訴訟(上位概念)下有:課予義務訴訟 一般給付訴訟
4F
JHIHZUN WU 大三上 (2019/10/09)

難怪我想說怎麼沒有課予義務訴訟== 

5F
Sunny Teng 國三下 (2019/11/19)

行政程序法

§147 (情事變更後契約之調整或終止)

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

前項情形,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得於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期繼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

第一項之請求調整或終止與第二項補償之決定,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12 人民對於行政契約締結後發生情事變更,不服行政機關之補償金額時,得提起何種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