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司法院大法官有關平等權之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之平等原則係指相對平等而非絕對平等
(B)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得為差別對待
(C)基於事物之本質得為差別對待
(D)憲法之平等原則只在保障人民在法律形式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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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1), B(700), C(315), D(5812), E(0) #156223

詳解 (共 7 筆)

#119350
絕對平等認為,只有「絕對無任何差異存在的狀態」才是平等。
相對平等主張採取不同的規範或不同的待遇,若能實現平等,就不是違背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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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222

齊頭式平等=機械式平等=形式平等------------>>>為假平等

立足點平等=實質平等----------------------------->>>為真平等.另參釋字4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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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49
絕對平等指的是因此不計人類各種先天上以及社會屬性上的差異,而視為一律平等。然而絕對平等對於政治社群生活運作的秩序有其無法克服的難題,因而難以形成實定法的共識。相對平等則主張,人類在本質上平等,因此基本上應受法律平等待遇,但存在有因個人特性的種種差異時,此種基於事務本質的不平等在立法上亦應適度考量。例如,基於事實差異所做的差別待遇,法律給予老、弱、殘廢、婦女、兒童、少數民族等社會弱者較一般人要好的待遇,自不違反平等權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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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767
D = 實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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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518

d 是法律實質上的平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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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978
嗯!!!我記得是實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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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3439

常見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考法: 

 Keyword >>

絕對、機械、齊頭→ 錯誤

機會、法律上地位、實質→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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