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甲有 A 地,與乙訂立 A 地買賣契約。嗣後,因丙出價更高,甲又與丙訂立 A 地買賣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丙及甲與乙之 A 地買賣契約皆為有效
(B)甲得解除與乙之買賣契約
(C)乙得主張甲與丙之買賣無效
(D)甲與丙訂立契約之行為,構成無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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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0), B(12), C(15), D(11), E(0) #3359032
統計: A(290), B(12), C(15), D(11), E(0) #3359032
詳解 (共 2 筆)
#6302507
確答案是 (A) 甲與丙及甲與乙之 A 地買賣契約皆為有效。
理由
- 一物二賣:甲將同一塊土地(A地)先後賣給乙、丙,屬於一物二賣。
- 債權契約:買賣契約為債權契約,僅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係,不直接影響物權變動。
- 物權變動:物權變動(例如土地所有權移轉)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才會生效。
選項分析
- (A) 正確:甲與乙、甲與丙的買賣契約皆為有效。
- (B) 錯誤:甲不得任意解除與乙之買賣契約,除非契約另有約定或有法定解除事由。
- (C) 錯誤:乙無權主張甲與丙之買賣無效,因買賣契約僅為債權契約,不影響乙之權益。
- (D) 錯誤:甲與丙訂立契約之行為,不構成無權處分,因甲仍為 A 地所有權人,有權處分該地。
結論
甲與乙、甲與丙的買賣契約皆為有效,但因土地所有權只有一個,故最終僅有一方能取得 A 地所有權。一般而言,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買受人,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至於其他買受人,則可向出賣人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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