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關於法律之制定程序,何者正確?
(A)立法院議決法律案,必要時,得以交付公民投票方式取代三讀程序
(B)法律案經立法院通過後,總統認為必要時,得交付公民投票複決
(C)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D)總統依法公布法律前,如認為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應移請司法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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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1), B(332), C(3187), D(968), E(0) #1189405
統計: A(341), B(332), C(3187), D(968), E(0) #1189405
詳解 (共 8 筆)
#1375201
D選項:我國司法審查制度原則採事後審查,例外採事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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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7299
補充: 公民投票法 第2條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 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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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依照樓上所說的,當國家受外力威脅時,總統可以發起防衛性公投(讓人民選擇 要戰?要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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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7317
(C)憲法37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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