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基本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立大學就各科系學生畢業條件之規定,受憲法大學自治之保障
(B)中央與地方合資經營之公營公司,概不受憲法財產權之保障
(C)少年若涉及少年保護事件處理程序,其到庭陳述意見,應受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
(D)街頭藝人之藝文活動受憲法藝術表現自由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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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566), C(5), D(15), E(0) #3288917
統計: A(10), B(566), C(5), D(15), E(0) #3288917
詳解 (共 4 筆)
#6186019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基本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立大學就各科系學生畢業條件之規定,受憲法大學自治之保障✔️釋字第 380 號
(B) 中央與地方合資經營之公營公司,概不受憲法財產權之保障❌釋字第 765 號,其在目的及公司章程所定範圍內,仍得享有憲法財產權之保障。
(C) 少年若涉及少年保護事件處理程序,其到庭陳述意見,應受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釋字第 805 號
(D) 街頭藝人之藝文活動受憲法藝術表現自由之保障✔️釋字第 80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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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 765 號 【區段徵收範圍內新設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分擔案】
理由書
公營事業依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者,雖其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在法律上,其性質仍為私法人,具有獨立之人格,為權利義務之主體,得享受權利,負擔義務(國營事業管理法第6條參照)。查聲請人為經濟部主管之國營事業,依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具私法人地位。
雖其權利義務需受公益目的之較大制約,然國家既因市場經濟與效率等考量而選擇以公司型態設立此等公營事業,復要求其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參照),是其在目的及公司章程所定範圍內,仍得享有憲法財產權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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