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憲法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居住遷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居住自由包含設定住、居所之自由
(B)遷徙自由包含遷徙、旅行、出境或入境之權利
(C)居住遷徙自由之限制,僅得以立法院制定法律之方式限制之
(D)人民入境居住之權利,得視規範對象有無臺灣地區戶籍,而容許合理差異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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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77), C(2038), D(715), E(0) #2770292
統計: A(28), B(77), C(2038), D(715), E(0) #2770292
詳解 (共 7 筆)
#5098667
12 依憲法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居住遷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釋字第454號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A)、遷徙、旅行,包括出境或入境之權利(B)。對人民入境居住之權利,固得視規範對象究為臺灣地區有戶籍人民,僑居國外或居住港澳等地區之人民,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差異之規範(D),惟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定之(C)。
(A)居住自由包含設定住、居所之自由(O)
(B)遷徙自由包含遷徙、旅行、出境或入境之權利(O)
(C)居住遷徙自由之限制,僅得以立法院制定法律之方式限制之(X)
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定之(C)。
(D)人民入境居住之權利,得視規範對象有無臺灣地區戶籍,而容許合理差異(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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