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監獄行刑法第 21 條規定,對於出入者得實施必要之檢查,但監獄對出入者可實施之檢查或管制措施,不包括下列何者?
(A)必要時,得對非受刑人之進出人員採集其尿液檢驗
(B)檢查衣類及攜帶物品
(C)得運用科技設備蒐集進出人員之個人資料
(D)對進出入者之搜檢,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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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22), B(12), C(75), D(61), E(0) #3143913
統計: A(1522), B(12), C(75), D(61), E(0) #3143913
詳解 (共 3 筆)
#5928132
監獄行刑法第21條:
*監獄應嚴密戒護,並得運用科技設備輔助之。
監獄認有必要時,得對受刑人居住之舍房及其他處所實施搜檢,並準用第十四條有關檢查身體及辨識身分之規定。
為戒護安全目的,監獄得於必要範圍內,運用第一項科技設備蒐集、處理、利用受刑人或進出人員之個人資料。
*監獄為維護安全,得檢查出入者之衣類及攜帶物品,並得運用科技設備輔助之。
*第一項、第二項與前項之戒護、搜檢及檢查,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第一項至第四項科技設備之種類、設置、管理、運用、資料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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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2893
根據《監獄行刑法》第21條的規定,監獄為了維護監獄的秩序和安全,可以對出入監獄的人員實施必要的檢查。然而,有些檢查和管制措施是不被允許的。以下是對各選項的詳細分析:
- (A) 必要時,得對非受刑人之進出人員採集其尿液檢驗:
- 此選項錯誤。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對非受刑人之進出人員,不得為尿液檢驗。
- (B) 檢查衣類及攜帶物品:
- 此選項正確。監獄有權檢查出入人員的衣類和攜帶物品,以防止違禁品流入。
- (C) 得運用科技設備蒐集進出人員之個人資料:
- 此選項正確。監獄得運用科技設備輔助檢查。
- (D) 對進出入者之搜檢,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 此選項正確。任何檢查都必須在必要的範圍內進行,不得過度。
因此,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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